請各校於98年12月16日至98年12月22日止,逕至教育處網頁線上公務填報系統,填答「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服務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訪評記錄表」
壹、依據:
一、替代役實施條例。
二、教育部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貳、目的:
為瞭解各服勤處所對役男之人力運用、勤務規劃及生活管理情形,以落實服勤管理相關工作;並藉以溝通觀念,協助解決相關服勤管理問題。
參、訪評編組:
一、本次訪評採初評方式、複評方式
(一)初評階段:(各校自評)
1 、由學校役男管理人員依規定時間( 98 年 12 月 16 日至 98 年 12 月 22 日止)逕行上網至教育處網頁線上公務填報系統填答,俾利本處彙整。
(二)複評編組:(本處抽訪)
1 、由本處承辦人配合花蓮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北、中、南三區認輔教官實施複評。
2 、複評時程另以處務公告通知。
肆、訪評重點:
一、是否指定專責管理人員。
二、管理人員是否熟悉替代役管理法令。
三、役男勤務分配是否結合專長並符合勤務派遣原則。
四、勤務內容是否符合輔助性性質。
五、役男超時服勤時間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於事後相對減免服勤時間或給予獎勵。
六、各項工作報表是否按規定登錄(每月登錄資料是否列印備查)。
(一)工作日誌(役男每天填記,管理人員隔天審閱,校長至少每週核閱 1 次,電話紀錄是否依規定登錄工作日誌備查)。
(二)排訂役男勤務及休假管制措施【休假申請表、休假管制表( 1 人 1 表)】。
(三)違反紀律狀況月報表。
(四)獎懲人次統計表。
(五)重大事故及意外傷害事件月報表。
七、役男生活照顧情形。
八、役男管理人員是否參加本府每半年舉辦之研習活動。
九、役男放假安排是否合理(榮譽假是否於一個月內休畢,事假是否補勤務並於管制表登錄)。
十、役籍資料是否按時登錄。
(一)簡歷冊。
(二)役男家屬聯繫紀錄(至少應有到校 1 週之聯繫)。
(三)役男役籍資料袋-
1、役男「役期折抵證明書」。
2、「役籍表(三)考核欄」至少每三個月記載 1 次,紀錄應詳實。
3、替代役役男服勤評量表每半年填寫 1 次。
伍、獎懲:
一、 擇優評選績優服勤處所,列入薦報教育部年度績優管理人評選。
二、 訪評成績列為年度績優個人薦報重要參考依據,評分未達 80 分者,本處得逕行調整役男之服勤處所並列入爾後役男撥補優先順序之依據;未達 70 分者,本處得延後半年撥補服勤處所役男;若未達 60 分者,本處得停止撥補服勤處所役男。
陸、一般規定:
各服勤處所受訪時應依訪評紀錄表(如填報附件)先行備齊相關表冊及佐證資料,以利實地訪評工作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