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學校帳戶使用異常之學校請於98年12月18日中午12:00前,填報異常說明書逕送本府教育處彙整。
(一)依據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 98 年 12 月 9 日審花縣一字第 0980003350 號函辦理。
(二)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帳戶使用異常之學校有: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化仁國中、吉安國中、信義國小、北埔國小、康樂國小、水璉國小、太巴塱國小、明利國小、西富國小。
(三)檢附「學校帳戶使用異常一覽表」(如附件) 1 份,請表列學校填報附件之「學校帳戶使用異常說明書」(如附件),並於核章後逕送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彙整。
(四)寄送期限: 98 年 12 月 18 中午 12 : 00 以前。
(五)感謝各校承辦人的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