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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函知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辦理「台灣人權30年之回顧與展望」活動,請 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98 年 12 月 1 日文資籌四字第 0983120870 號函辦理。
二、景美文化園區原係戒嚴時期警備總部軍法處看守所,時稱景美看守所。於 90 年行政院考量其歷史意義,評估依現址、現況整體保存之可能性,以籌設人權紀念園區為方向,移交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統籌規劃。
三、為彰顯景美文化園區人權意涵,該處訂於 98 年 12 月 13 日、 19 日及 20 日假該園區會議室辦理 3 場次之座談會,以「美麗島事件 30 年」、「臺灣人權與國際接軌」與「政府如何落實弱勢者之人權保障」為主題,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討論。並同時辦理「民主花開美麗島-美麗島事件 30 周年紀念暨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史料展」、「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歷史暨文物史料展」、「時光.記憶-臺灣慰安婦女性人權影像展」、「LV(Labor Value)勞動價值精品展」等展覽,以推廣人權教育。
四、以上活動詳細資訊請逕上東吳大學人權教育網點選查閱。
五、另行政院所屬各中央機關及地方機關之編制內公務人員參與說明三之座談會,一場次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課程時數 4 小時,一併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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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www.hrp.scu.edu.tw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余晨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09-12-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2-14 08:44:00
點閱數: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