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豐濱國民小學徵校車司機駕駛人員1名
壹、依據:
一、花蓮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二、花蓮縣豐濱鄉豐濱國民小學僱用交通車駕駛工作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名額、資格︰
一、本校校車司機:壹名。
二、應聘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年齡在 65 歲以下,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二)、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三)、國中以上畢業具有愛心,願意為學童上下學交通付出心力且積極配合學校交辦事項者。
參、索取簡章、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索取簡章:自民國 111 年 4 月 29 日至 111 年 5 月 4 日,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處(
http://www.zshps.hlc.edu.tw/)或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hlc.edu.tw/)。
二、報名時間:自 111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2 時止(以實際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地點: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民族街 5 號 豐濱國小總務處
四、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如無法親自報名應檢具委託書。
肆、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准考證(請先填妥並貼上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備查),男須另繳交役畢證明影本(正本備查)。
三、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正本備查)。
四、最近半年內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合格證書(錄取後二週內繳驗)。
五、最近 2 年內肇事紀錄者證明(錄取後二週內繳驗)。
六、最近半年內申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錄取後二週內繳驗)
七、其他。(學經歷證明文件、專長或證照證明文件)
伍、甄選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本次甄選方式:甄選方式區分路考(佔 60%)、口試(佔 40%)。
二、考試時間地點:
(一)時間: 111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14 時 00 分至總務處報到, 14 時 10 分起口試,口試完畢依校方安排進行術科測試。
(二)方式:口試、路考
(三_地點: 花蓮縣豐濱鄉豐濱村民族街 5 號,花蓮縣豐濱國民小學
(四)錄取方式:正取一名,備取若一名,總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及備取,總分同分者由術科分數最高者錄取。
陸、甄選錄取名單之公布,通知及報到:
一、公布時間: 111 年 5 月 5 日下午 5 點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花蓮縣教育處學校公告。
二、通知報到:經甄選錄取者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或書面通知後,於本校通知日前親至本校辦理報到,並將有關證件正本送核,有偽造不實者,取消資格並負法律責任;錄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者,由次一順位人員依序遞補之。
三、經本校通知並親自報到、簽訂契約後,即予正式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