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 (第1次公告第3次招考)錄取名單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及其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及本校附設幼兒園 109 學年度第 1 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 次公告分 6 次招考)。
二、依據本校 108 學年度第 28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校附設幼兒園 109 學年度第 1 次代理教師甄選 (第 1 次公告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正取 劉芳妤。
二、上開正額錄取者,應於 109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1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錄取資格;如期報到者,予以聘任。
三、本校附設幼兒園 109 學年度第 1 次代理教師甄選(1 次公告分 6 次招考)已錄取足額,不再辦理後續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