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臺南慈中第六任校長遴選 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公告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
徵求校長候選人公告
一、依據「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歡迎各界人士推薦或自我推薦。
二、校長候選人資格,除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令所定之資格外,應具有下列條件:
(一)認同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精神,實踐慈濟人文。
(二)具有卓越之辦學理念、組織與領導能力及國際觀。
(三)具有優質之辦學或行政經驗。
(四)超越宗教、政治、黨派及利益團體。
三、校長候選人之推薦方式如下:
(一)自我推薦。
(二)各界教師五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三)本次校長遴選委員會三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四、凡有意推薦或自我推薦者,請填妥「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校長候選人資料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校長候選人連署推薦表」,併同相關證明文件,於民國 108 年 1 月 21 日(一)下午 5 點前送達或寄達(以郵戳為憑): 970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七 O 一號,慈濟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收。聯絡電話:(03)8059966 轉 180(廖小姐);傳真(03)8269297 。
五、校長遴選相關資料與表格,請至臺南市私立慈濟高級中學網頁下載。
網址:
http://www.tcsh.tn.edu.tw 。
六、書面資料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進行第一階段書審,擇合適者進入第二階段訪談。訪談時間為: 108 年 1 月 24 日(四)於花蓮慈濟大學和敬樓第三會議室舉行,請自備 10 分鐘簡報資料。地址: 970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七 O 一號。
七、候選人及推薦人繳交表件恕不退還,本委員會當依規定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