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國中101學年度新生入學審查正式名單
一、注意事項:
1 、本校 101 學年度新生核定招收 11 班每班 31 人,共計 341 名學生,其中包含特殊個案安置(專案安置)學生 4 人、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合計人數 8 人,經計算後本校今年實際可招收學生數共計 329 名。
2 、經 101.04.26 (星期四)、 101.04.27 (星期五)無任何家長補件或申請複核審查後,改變原先的排序順位。
3 、此排序名單包含體育班學生及私立學校尚未報到名單,本校將於 5 月 8 日中午 12 點後依序聯絡候補順序學生遞補,請家長特別留意這段時間的電話。
4 、家長收到入學確認書時,請在確認書上填寫主要聯絡人、與學生關係、電話號碼這三項欄位,並勾選欲就讀宜昌國中或其他學校,在簽章後於 5 月 4 日前交回給各國小,即完成報到手續。
5 、入學確認書未依規定時間繳回者,視同放棄優先分發之權利,名額依排序由候補生進行遞補。
6 、收到轉介通知書的家長,請於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10 日止,逕持本通知書至本縣其餘未額滿學校登記,家長毋須遷移貴子弟戶籍。
7 、屬自由學區之學生如未能依排序就讀額滿國中,須持轉介通知書至同一學區內之未額滿學校登記(額滿轉介通知書上已有註記轉介學校)。例如:主權里、仁里村、稻香村、永興村→轉介至化仁國中。
二、新生入學排序順位類別說明:
1 、順位 1 :新生與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於學區內( 101 年 3 月 30 日前)並出具學區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正本驗畢歸還),證明其居住之事實者。
2 、順位 1-1 :屬順位 1 且新生屬列冊低收入戶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優先入學。
3 、順位 2 :戶籍暫寄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或戶政事務所)個案,經查證確有居住事實者。
4 、順位 3 :新生與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於學區內,按學生設籍時間先後排序至額滿為止,若設籍時間有中斷,採最近設籍日期辦理入學排序。
5 、順位 3-1 :屬順位 3 且新生屬列冊低收入戶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優先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