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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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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67

極重要 公告 有關教育部新增行政工作獎金一案,115學年度(115/8-115/12)獎金等級依照各校班級總數定之,請各校儘速於校務填報系統完成 115/8-12 月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金人員清冊填報(序號: 8270),請查照。

有關教育部新增行政工作獎金一案,115 學年度(115/8-115/12)獎金等級依照各校班級總數定之,其中校長之行政工作獎金班級數計算涵蓋普通班、體育班、藝才班、各類特教班、分校分班、進修部、附設幼兒園班級數。教師兼任主任及組長之行政工作獎金班級數計算涵蓋普通班、體育班、藝才班、各類特教班、分校分班、進修部班級數。由於本縣總班級數 50 班以上之學校較少,因此本縣學校班級數達同教育階段前百分之五者,校長比照第一級辦理,教師兼任主任及組長比照第二級辦理。

校長符合第一級獎金標準之學校: 明義國小(達 50 班)、中正國小(前 5%)、宜昌國小(前 5%)、北昌國小(前 5%)、北埔國小(前 5%)、國風國中(達 50 班)、花崗國中(達 50 班)。每人每月新臺幣 2,000 元。

教師兼任主任組長等行政人員符合第二級獎金標準之學校: 明義國小(達 50 班)、中正國小(前 5%)、宜昌國小(前 5%)、北昌國小(前 5%)、鑄強國小(前 5%)、北埔國小(前 5%)、玉里國小(前 5%)、國風國中(達 50 班)、花崗國中(達 50 班)。每人每月新臺幣 1,500 元。

符合第三級標準之學校: 縣立體中及以上學校之外之縣立國中小。校長及各主任組長,每人每月新臺幣 1,000 元。

本縣國民小學共 101 所,總班級數前 5%之計算方式為 101*0.05=5.05(取整數為 5);國民中學共 24 所,總班級數前 5%之計算方式為 24*0.05=1.2(取整數為 1);高中 1 所,總班級數前 5%之計算方式為 1*0.05=0.05(取整數為 0)。

另外,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專任教師兼任主任、組長者,由於班級數需獨立計算,因此一律列為第三級獎金標準(50 班以下),本案只針對附幼"教師"兼任行政職給予行政工作獎金;至於幼保員兼任行政職務者,教育部學前署已修法通過,由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另案辦理。

由於本府尚在與中央進行經費調整與請款程序中,請各校於校務填報系統完成 115/8-12 月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金人員清冊填報(序號: 8270),俟彙整後,將連同 115/7 月的部分一同發放,倘貴校 114/9-115/6 的經費有缺少,請務必於填報時於備註欄位註記告知,若無則不必註記。本次中央補助專案將於 115/12/31 結束, 116 年起,中央不再予以補助,改由本縣預算全額支出, 116/1 月的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金請由各校人員維持費項下支出;至於 115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本府每學期末仍會依程序請各校線上填報相關人員清冊,經本府核定後,發文請各校由人員維持費項下支出;校長部分,則由本府另案審核後,發文請各校由人員維持費項下支出。

  • 115學年度體中行政工作獎金學校班級數.pdf
    1) 115學年度體中行政工作獎金學校班級數.pdf
  • 115學年度國中行政工作獎金學校班級數.pdf
    2) 115學年度國中行政工作獎金學校班級數.pdf
  • 115學年度國小行政工作獎金學校班級數.pdf
    3) 115學年度國小行政工作獎金學校班級數.pdf
主辦單位: 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陳冠仲
連絡電話: 03-8462860#240
公告時間: 2026-10-29 10:44:00
最後修改: 2026-10-29 11: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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