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0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104074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學校掌握校安通報情形,教育部校安通報系統提供「學校通報排名」及「重複通報(人物)」查詢功能,得依相關條件查詢、檢視通報清單及匯出資料,爰編製旨揭操作手冊,並依使用權限區分如下:
學校端:包含校內「重複通報(人物)」之查詢條件設定、個別人物通報清單檢視及資料匯出。 三、如有相關操作疑問,可逕洽校安通報系統廠商市訊資訊有限公司詢問(電話: 02-77562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