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填妥資料清單及修改清冊後,併同幼生戶籍佐證資料,掃描清晰檔案(pdf 檔)寄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 suyan@hlc.edu.tw
二、佐證資料如為戶口名簿,請學校向家長收正本,自行彩色掃描;戶籍謄本申請時間點須為 3 個月內,以確認真實性。
三、請於父或母的記事內容中"畫線載明"第幾胎,請畫線並在旁邊註明第 1 胎、第 2 胎、第 3 胎等。
四、如果從母或父的記事資料可以清楚看出來第幾胎次,就不用其他胎次的戶籍資料。反之,需要提供所有胎次的戶籍資料!(直系血親可逕向戶政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