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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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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就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且設籍臺北市之低收入戶學生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餐費補助相關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9 月 23 日北市教體字第 11531012692 號函辦理。

二、旨揭餐費補助對象、額度及申請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且持有該市「低收入戶證明」,就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並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實際到校上課學生;就讀夜間部或補校者須為民國 96 年 8 月 30 日以後出生之學生。

(二)補助額度:採定額補助,每餐新臺幣(以下同) 75 元計,每名學生補助金額總計為 7,275 元( 75 元*97 日)。

(三)申請方式:由學生填具「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餐費補助申請表」後送交學校審查,學校審查符合補助規定者,於 115 年 10 月 16 日前製作補助學生印領清冊,併各生申請表與學校正式收據免備文逕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衛科複審、撥款及核銷。

三、該局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非本市高中職及高中職夜補校學生餐費補助一覽表(含申請表、補助學生印領清冊、學生領據等)請至該局網站( http://www.doe.gov.taipei )/科室業務/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學校午餐相關業務/清寒午餐補助下載。

四、檢附學生餐費補助一覽表(外縣市公私立高中職及五專) 1 份。

  • 台北市教育局函.pdf
    1) 台北市教育局函.pdf
  • 附件.odt
    2) 附件.odt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陳品聿
發布者: 梁慈筠
連絡電話: 02-27208889轉1255
傳真號碼: 02-27593365
公告時間: 2026-09-29 15:14:13
最後修改: 2026-09-29 15:18:56
點閱數: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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