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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本縣115年語文競賽訂於115年9月12日(星期六)於太昌國小舉辦,請各參賽學校及競賽員務必留意報到時間及相關規定,並配合辦理。
一、請務必於規定「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
各組參賽員應於規定之「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視為未完成報到,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請各校務必提醒參賽員依時間到場,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二、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各組競賽員報到時,應攜帶下列身分證明文件之一,以供承辦學校報到處工作人員查驗:
- 健保卡(須有可辨識本人之照片)
- 在學證明書
- 國民身分證
- 學生證
- 駕照
- 教師證
證件所附照片應足以供報到處工作人員辨識本人。若有身分疑義或證件未帶齊等情形,得先由承辦學校拍照留存,以備後續查驗,並由競賽員或各校代表教師、各單位領隊簽署切結書;如有相關需求,請洽服務台工作人員協助辦理。
三、競賽申訴方式
配合全國語文競賽相關規定,對競賽結果或競賽過程有異議者,請於各該項、該組競賽項目結束後1小時內,由各鄉(鎮、市)領隊或學校代表填妥秩序冊所附之「申訴單」,詳述申訴理由後,送交服務台,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訴。
四、檢送旨揭實施計畫、競賽員注意事項、報到時間查閱方式各1份,請自行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