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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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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01

公告 115學年度國小身心障礙課後照顧專班,因國教署尚未函文申請,故請學校先行審理程序。

因本案為國教署補助案,截至尚未收到國教署來函申請,故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先行依據去年函文提供相關申請資料至承辦人信箱 q2356a@hlc.edu.tw 先行審理,

待申請來函後可縮短審理時間以利專班辦理。

  • 花蓮縣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實施計畫(115修正版).pdf
    1) 花蓮縣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實施計畫(115修正版).pdf
  • 附件1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經費概算表.xls
    2) 附件1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專班經費概算表.xls
  • 附件2參加人員名冊.xls
    3) 附件2參加人員名冊.xls
  • 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身心障礙專班實施計畫.docx
    4) 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身心障礙專班實施計畫.docx
  • 教師助理員申請經費概算表(範例).doc
    5) 教師助理員申請經費概算表(範例).doc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蘇文忻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0
公告時間: 2026-08-31 11:03:00
最後修改: 2026-08-31 11:13:25
點閱數: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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