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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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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為避免傳染病於校園內傳播之風險,請各幼兒園於開學日前,確實完成環境整備工作、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並於開學後加強防疫措施之宣導,以維護教職員工生之健康安全,請查照。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8 月 24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79736 號函辦理。
二、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監測資料,國內新冠( COVID-19 )疫情已於 115 年 7 月中旬進入流行期,預計於 115 年 8 月中旬達高峰,預估持續至 115 年 9 月開學後及 10 月初,且兒童及青少年為近期新冠就診率增加幅度較高之族群,爰請各幼兒園加強辦理下列防疫事項:
(一) 宣導正確自主防疫觀念,加強手部衛生及呼吸道禮節,注意環境清潔衛生並保持教室通風良好。
(二) 提供充足且適當的洗手環境,包括潔淨的洗手設備及洗手乳或肥皂,並宣導及張貼正確洗手單張或海報。
(三) 注意學生健康情形,如出現發燒或咳嗽、流鼻涕、喉嚨痛等呼吸道相關症狀建議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儘量在家休息;倘發生疑似群聚事件,依相關規定即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儘速採行防治措施。
三、 另,依疾管署 115 年 8 月 4 日新聞稿指出,國際間登革熱等蚊媒傳染病疫情持續,東南亞鄰近國家登革熱疫情上升,境外感染風險提高,且依據氣象預測顯示,聖嬰現象未來數月可能進一步增強,由於聖嬰現象利於登革熱傳播,爰請加強落實校園登革熱等蚊媒傳染病防治工作如下:
(一) 依幼兒園所訂登革熱防治計畫,於開學前請園內各責任區負責人員,持續落實園內環境定期巡檢,加強「巡、倒、清、刷」等積水容器清除工作,並於雨後 48 小時內儘速再行巡檢、清除積水。
(二) 利用新生訓練或全校性活動等,安排園內環境稽查教育、運用多元管道宣導防治方法,以及定期針對校內各責任區負責人員、巡檢人員、委外清潔人員,召開幼兒園環境稽查教育宣導說明會,強化教職員工生登革熱之防疫知能。
(三) 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如至流行地區旅遊,於入境後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14 天,倘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時,應儘速就醫及通報。此外,各園可設立健康監測回報機制,以利掌握教職員工生返國後之健康狀況。
四、 有關新冠及登革熱等蚊媒傳染病之衛教資訊與最新疫情,請逕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 ://http://www.cdc.gov.tw )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羅盛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6-08-27 15:13:00
最後修改: 2026-08-27 15:16:54
點閱數: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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