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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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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09

轉知 函轉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3408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8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3408B 號函辦理。
  2.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3.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國中小教育組許行政組員,電話:(02)7736-7436 。
  • 國教署115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3408A號令.pdf
    1) 國教署115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3408A號令.pdf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修正規定.pdf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修正規定.pdf
  • 第五點附表修正規定.pdf
    3) 第五點附表修正規定.pdf

相關連結:

  1. https://edu.law.moe.gov.tw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邱姿榕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8
公告時間: 2026-08-27 14:10:00
最後修改: 2026-08-27 14:16:35
點閱數: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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