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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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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公告 有關本縣辦理教育部「114學年度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請經本縣114學年度教師甄選及教育部公費生師資培訓並完成分發到校之新進教師初任教師所屬學校,會知薪傳教師配合辦理相關核結事項,請查照。

  1. 依據本縣「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2. 為期旨揭計畫能有效建立持續性支持系統,經本縣 114 學年度教師甄選及教育部公費生師資培訓並完成分發報到之正式初任教師之所屬學校,已對每一名正式初任教師遴派一名薪傳教師,並隨時提供其必要性各項諮詢輔導與協助。
  3. 薪傳教師職責:
    1. 提供初任教師諮詢輔導:包含教學、班級經營、親師相處與職場適應等問題,可透過對談、諮商、座談、課程研討、結合社群運作等多元形式進行。
    2. 於每學年度安排初任教師進行訪談紀錄二次(格式如附件)、觀課紀錄一次(格式以各校觀課紀錄為主),皆須有主任、校長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併同上傳至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平台(以下稱教專平台):https://proteacher.moe.edu.tw/,並由學校管理者審核送出,紀錄表亦可至教專平台上填寫,可參閱附件送件流程說明。
  4. 薪傳教師獎勵措施
    1. 完成本學年度每輔導一位正式初任教師者則可請領 8 節減授課鐘點費,校長擔任薪傳教師者則予以敘獎。
    2. 另薪傳教師完成初任教師諮詢輔導者補助新台幣 2000 元諮詢輔導費。
  5. 惠請配合及注意事項:
    1. 請擔任 114 學年度正式初任教師各項諮詢輔導之薪傳教師,於 115 年 6 月 12 日前上傳 114 學年二次訪談紀錄及一次觀課紀錄至教專平台,待確認資料無誤後即辦理核結。
    2. 請各校於收到通知完成核結後掣據(子目: CG5045)免備文送至課發中心,收據抬頭為富世國民小學,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李灼悅小姐。
  • 花蓮縣薪傳教師紀錄表.odt
    1) 花蓮縣薪傳教師紀錄表.odt
  • 學校-薪傳教師輔導.pdf
    2) 學校-薪傳教師輔導.pdf
  • 薪傳教師-薪傳教師輔導.pdf
    3) 薪傳教師-薪傳教師輔導.pdf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李灼悅
連絡電話: 03-8462860#557
公告時間: 2026-05-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26-05-15 16:26:02
點閱數: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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