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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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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82

極重要 公告 有關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配合行政院調整支給基準,填報增加經費需求調查表補充說明,請查照。 

  1. 前以 115 年 4 月 10 日府教學字第 1150068265 號函請各校填報在案,諒達,補充說明如下:
  2. 本次調查表分三階段填報:
     (1)114 年 9–12 月
     (2)115 年 1–7 月
     (3)115 年 8–12 月
  3. 目前各校仍請依每節 336 元辦理鐘點費支給。
  4. 因調整至新標準(國小 405 元/國中 455 元)所產生之差額
     請填列於各期調查表中,作為後續經費計算與籌措依據。

常見 QA:

Q1:現在要直接改用 405 元嗎?
A
:不用,目前仍維持 336 元支給

Q2:差額要怎麼填?
A
:請將「新舊標準差額(如 69 元)」依實際節數填入調查表。(調查表有設定公式,若無法顯示公式,附件檔有註解說明。)

Q3:三個期間要一起填嗎?
A
分次填報,依本府通知時程逐次填列。

Q4:差額是學校自己處理嗎?
A
:不是,係由本府統籌計算並辦理經費籌措與勻支。

  • 114年9月到12月兼輔減授課鐘點費應補差額69元調查表加註解版.ods
    1) 114年9月到12月兼輔減授課鐘點費應補差額69元調查表加註解版.ods
主辦單位: 學管科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羅盈茝
連絡電話: 8462860*230
公告時間: 2026-04-14 09:37:00
最後修改: 2026-04-14 09:50:21
點閱數: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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