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9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20809 號函辦理。
二、學齡前為視力發育及近視防治最關鍵時期,為提供公共衛生護理人員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推動兒童視力保健工作之參考及依循,國健署於 114 年委託台灣近視病醫學會依實證、國際作法編製為《兒童視力保健工作手冊》,以提供第一線人員明確的指引,並提升兒童近視防治、篩檢及轉介追蹤服務品質。
三、旨揭宣導素材,請逕至以下連結瀏覽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