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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申請日期自115年3月2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 (星期二)止),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校提出申請,請查照。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2 月 13 日高市教高字第 11531202500 號函辦理。
旨案申請資格為設籍該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該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相關疑問請逕洽該局承辦人:李宛諭
電話: 07-7995678 #3023
電子信箱: grace08225@gmail.com
檢附來文如附件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