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5 年 2 月 11 日府教特字第 1150028617 號函辦理。
二、甄選類別: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三、僱用期限:自報到上班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
四、其餘詳細報名資訊及工作內容如簡章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