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運動部 115 年 1 月 14 日運產(四)字第 1140450423B 號書函辦理。
二、 115 年度適用賽事名單詳如附件,必要時運動部得另行公告 之。案內各賽事資訊嗣後如有異動,依各該賽事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三、本專案為部分補助性質,經審查通過始核定補助,運動部保留最終審核之權限,並得視經費使用情形,調整補助相關內容,並於專案經費執行完畢時即行公告中止。
四、本專案經費有限,為鼓勵更多學校能夠參與,調整每校每年之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15 萬元,但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所定財力級次補助比例 100%之離島與偏遠地區學校上限為新臺幣 20 萬元。上限金額非等同每校每年保證得申請額度。
五、本專案重點係鼓勵學生以校隊或社團方式組團參與或觀賞各類運動競技及表演賽會活動,透過同儕參與帶動參與意願,非以學校名義組隊報名參與、觀賞賽事,不得提出申 請。為提升本專案補助成效,組團參與(含陪同)人數應達 3 人以上。
六、本專案受補助單位為學校,應以學校名義提出申請,與運動部聯繫應由學校代表(學校教職員或團隊任教教練等)為之。
七、運動部為提供各學校更優質與方便的申請管道,
於動滋網 (https://500.gov.tw/FOAS/actions/Sports Admin.action)
設置「學生觀賽補助線上申請專區」(下稱學生觀賽線上申 請專區),全面採線上申請。
八、申請方式:
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部公告之運動競技或運動表演者,由學校統籌於活動日 1 個月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費用補助申請,各項核定補助金額則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各項經費核定基準一覽表」及本辦法第 7 條規定辦理。
八、申請方式:
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部公告之運動競技或運動表演者,
由學校統籌於活動日 1 個月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費用補助申請,
各項核定補助金額則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各項經費核定基準一覽表」及本辦法第 7 條規定辦理。
九、本案另載於運動部門首及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sports.gov.tw/】網頁。
如有疑義,請洽運動部 聯絡人:張科員,電話:(02)8771-1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