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2 日師大資工字第 1141037975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更多女性學生參與旨揭選訓營初選,主辦單位調整報名規定,本次報名免檢附成績證明;惟報名人數超過初選考場容量時,將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為優先錄取。 三、其餘報名方式、時間及相關規定,悉依原公告辦理(處務公告編號: 124222)。請各校協助轉知所屬學生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