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 辦法辦理。 |
| 二、 | 旨揭甄選資訊如下: |
| (一) | 錄取名額:正取 17 名,備取 17 名。 |
| (二) | 甄選日期: 11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 |
| (三)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三)止。 |
| 三、 | 專業輔導人員錄取後,可就近於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各辦公室辦公,地點如下: |
| (一) | 總部辦公室(位於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內,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 168 號)。 |
| (二) | 北區辦公室(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內,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 |
| (三) | 南區辦公室(位於桃園市平鎮區平興國民中學內,地址: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 300 號)。 |
| 四、 | 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度第七次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1 份,另提供下載網址: https://sgcc.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