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經濟部辦理「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式」第1點附表1、附表2、附表3修正草案,業於114年10月21日以經授能字第11404017410號公告預告(公告影本如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27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40111397 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如對草案內容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請向經濟部提出陳述意見或洽詢。聯絡資訊:經濟部歐先生,電話:(02)27721370 分機 6432 ,電子信箱: yhou@moeaea.gov. 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