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2030 雙語政策辦理。
二、為推動本縣全英教學( TETE ),強化教師全英教學知能,並引導教師提升全英語教學之課程設計與教學技巧,本縣自 112 學年度起規畫辦理全英語教學系列研習。本縣英語教師(正式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應完成 5 場全英教學研習(必修 1 場、選修 4 場),完成 5 場後即視同達成研習要求,無須每年重複修課。請各校逐步完成英語課全英授課。
三、本縣教師全英教學研習免修資格:
(一)英語輔導團團員已修畢輔導團初階課程者。
(二)已參加全英教學共備計畫之教師。
四、為協助尚未完成 5 場研習之教師,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辦理 5 場全英教學研習,請各校務必督促尚未修畢者完成。
五、本中心另於 114 年 12 月 20 日規劃 phonics 研習,課程適合有志加強 phonics 教學知能之教師參與。
六、各場次研習時間與地點請詳見附件並請參與教師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七、敬請各校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八、若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英語教學資源中心李霽庭輔導員(03-822378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