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3305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文學獎之參與人數,並加強本土語文教育之推廣,請貴局(府)惠於協助宣傳旨揭文學獎徵文訊息,並於國、中小學宣導本土語文教學可利用首揭文學獎歷屆作品集。
三、首揭文學獎徵稿期程自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活動新聞稿、簡章及海報,請參見附件。另有關旨揭文學獎歷屆得獎作品集,已公布在「教育部語文成果網」(https://language.moe.gov.tw/)—「語文推廣類」—「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單元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