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國 114 年全國語文競賽時程如下:
※個人賽:訂於 114 年 11 月 22 日至 23 日假臺中市惠文國小、特教學校及明德高中舉行。
※團體賽(讀者劇場):訂於 114 年 11 月 30 日(星期日)假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舉行。
二、本府訂於 114 年 11 月 8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假北昌國小 3 樓階梯教室,宣達參加競賽相關注意事項及行程規劃(個人賽),請轉知各競賽員、競賽團隊及隨隊老師準時參加,並請惠允公假登記,如需支付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各校於相關經費項下支應;非本府所屬學校部分,請同意核予相關教職員以公假登記參加。
三、說明會當日發放代表隊團體外套,於全新、包裝完整(吊牌未剪)狀態下,現場設有尺寸更換時間,請直接與廠商更換,未於當天領取者,不另開放尺寸更換時間,請務必提醒競賽員及隨隊老師當場試穿及更換,後續不再提供更換服務。
四、賽事相關訊息請務必至「花蓮縣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hlc.edu.tw/board/board.asp)」及「114 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4.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