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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114學年第2梯次鑑定安置繳件注意事項

 

一、學校送件(114.10.08)

1.請學校核對提報清冊與送件學生資料相符合

2.疑似提報:學校要有提報清冊會議紀錄。

3.重評提報(大班、小六):學校要有會議記錄(不用提報清冊)。

4.檢查學生資料時,請做到以下兩個步驟:

(1)核對提報清冊上的姓名教育階段提報類組資料袋檢核表的類別有沒有一致。如果提報欲確認障礙個案的(如改身分、重新鑑定的......)請確認同意書內容(家長要簽名,要勾同意鑑定)。

 (2)在紙本資料上編號,如:鑑定安置同意書為檢核表上的第 2 項,就在鑑定安置同意書的右上角標示「2」。(以利收件速度)

5.學生資料(含鑑定報告)交件截止日期為 11 月 5 日(這是最後一天,可以提前交件)。

三、校級鑑定評估人員交件(114.11.05 前)

1.檢查下列三項資料是否皆有繳交:

(1)學生資料袋(含裡面所有資料):依資料編號檢查所有袋中資料是否都有交回。

(2)鑑定報告:紙本,1

    電子檔寄至 hlcsped@gmail.com ,格式如 114-2-疑似學障-**國小-王*明          

                                        114-2-重評發緩-**國小-王*明

(3)其他佐證資料,包括標準化測驗及質性資料,如:魏氏智力測驗等等。

溫馨提醒:

因應此次光復鄉災情,如果中區學校在10/8有繳件困難的,請於10/3前聯絡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鑑定組8547145*103陳伯源組長,以利後續處理。

主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承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陳伯源
連絡電話: 03-8547145*103
公告時間: 2025-09-26 13:43:00
最後修改: 2025-09-26 13: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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