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9 月 8 日臺教體部字第 1140201916B 號函辦理。
二、因應運動部成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核定相關試務,續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另訂定相關規定辦理,旨揭要點無規定必要,爰予以廢止。
三、檢附教育部函文、發布令影本(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