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嘉義市政府 114 年 9 月 24 日府教特字第 1140958428 號函及嘉義市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補助就學費用實施要點辦理。
二、補助對象:凡就讀嘉義市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設籍本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
三、申請程序:申請人填妥相關表格,經學校審查後,於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
四、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齊資料逕送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特幼科憑辦,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