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4 年 9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140173435A 號函辦理。
二、為瞭解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班課程規劃、班級運作,及本縣特殊教育教師授課之實際情形,訂定本計畫。
三、請學校依據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實際情形辦理以下各項工作:
(一)詳閱實施計畫及填寫說明與範例(如公文附件三)。
(二)填妥特教教師授課鐘點一覽表(如公文附件一,以校為單位填寫,並完成核章)及教師課表(如公文附件二,每位教師一份,並經教務處確認核章)。
(三)請另外檢附班級總課表,格式由各校自訂,並需經教務處確認核章。
(四)備妥上述資料後,於本(114)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