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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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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有關內政部第11409324721號令修正發布「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第3條、第5條條文,可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運用,請查照。
依據內政部 114 年 8 月 8 日台內移字第 11409324724 號函辦理。
1) 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來文.pdf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張文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5-08-19 15:17:00
最後修改:
2025-08-19 15:19:58
點閱數: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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