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 113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21 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甄選錄取名單: 普通班代理教師正取:何欣穎;備取:無 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無人報名 二、正額錄取者,請於 11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至 11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親自至本校總務處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由本校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選尚餘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 名缺額,賡續於 8 月 20 日辦理第 5 次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