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徵人事室人事助理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1 名
一、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職等: 280 薪點(月薪 39,564 元)。
三、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候補期間 1 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 7 號(本校人事室)。
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人事行政業務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 115 年 7月 30 日止(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熟悉辦公軟體(Word 、 Excel 、 PowerPoint)操作,具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公文處理、行政聯繫協調工作等)達半年以上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八、遴聘方式:
(一)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及自傳,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 7 號,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人事室。
(二) 錄取名單,由人事室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九、收件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 114 年 8月 15 日(週五)17:00 。
十、聯絡電話及單位: 03-8323847#47 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