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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英語護照、英語證照領取通知】請有申請英語學習護照及通過英語學習證照的學校於114年6月30日前儘速至教育處課程科領取

 

一、請有申請英語學習護照及通過英語學習證照的學校於 114 年 6 月 30 日前儘速至教育處課程科領取。

二、為節省交通往返時間,建議學校間相互協調,推派1人代為領取。若無,請自行領取

三、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3-8462860*578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游秀卿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8
公告時間: 2025-06-04 15:02:00
最後修改: 2025-06-04 15:06:02
點閱數: 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