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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提醒 【延長申請】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延長申請作業至114年6月6日,請貴校踴躍申請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本府114418日府教課字第1140076082號函諒達。

二、為擴增學生使用雙語的頻率與機會,國教署統整現行已推動之相關雙語學習計畫(包括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公立國民中小學校與國外姊妹校互惠機制實施計畫),自114學年度提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以下稱該計畫),支持學校營造全校師生共學的雙語生活化學習氛圍,增加全校學生接觸英語文的頻率,讓師生能自然而然的在校園生活中運用雙語。

三、本計畫提出三個面向,分別為雙語生活化多元學習校園(以下簡稱雙語生活化)、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跨國締結姊妹校,並以三面向組合為四種模式供學校選擇申請,其中雙語生活化貫穿於各模式;各模式如下:

  • 模式一:雙語生活化。
  • 模式二:雙語生活化及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
  • 模式三:雙語生活化及跨國締結姊妹校。
  • 模式四:雙語生活化、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及跨國締結姊妹校。

四、有關該計畫之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請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踴躍就各計畫模式提出申請。並提醒本縣113學年度已參與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或跨國締結姊妹校之學校,若有續辦意願,亦請透過該計畫提

出申請。該計畫為整合型計畫,原「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計畫」、「跨國締結姊妹校計畫」不再個別徵件。

()又國教署114學年中止「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爰本縣有意願辦理英語、雙語教育之學校,請依本計畫規定提出申請,爭取補助經費。

五、請貴校於11466()填具申請表件以電子公文函報本府。

六、檢附本計畫相關表件如下:

()計畫、申請表格式及表格填寫範例。

()學校成果報告格式。

()說明會簡報及問答集。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游秀卿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8
公告時間: 2025-05-29 14:10:00
最後修改: 2025-05-29 14: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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