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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本府落實常態編班政策,請各校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及「花蓮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補充規定」辦理學生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請各校於114年6月6日前至校務系統序號7699填報。

一、依據「114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本縣 114 學年度請各校統一使用校務行政系統辦理編班作業,相關操作方式請參閱全誼資訊教學手冊之【教務處/升級與編班】章節說明(如附件)。

二、為加強與教師、家長及學生間之溝通,說明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之精神與措施,請各校於校務會議、學生家長會、親師活動及其他適當場合提供相關資訊,積極宣導政策內涵,俾利推動。

三、辦理編班作業前,請各校預先公告編班資訊,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編班作業,建議併採線上直播方式辦理,以提升作業公開透明度。

四、請各校於 114 年 6 月 6 日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系統填報「國中小(含私立、國立)新生(含國小三、五年級)常態編班辦理時間與地點」(序號 7699 ),以利本府依據所填時間派員到校督導。僅編排一個班級之學校,仍須填報。另請各校於 11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前完成常態編班作業,以利後續開學準備作業順利進行。

五、各校完成編班作業後,應立即將編班名冊及簽到表(內容應包含辦理時間、校名、教育處督導人員職稱及姓名,格式可參考附件),掃描彙整為一份電子檔,並上傳至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序號 7731 )。

六、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常態編班相關法規及函釋」1 份。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林鈺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2
公告時間: 2025-05-28 09:17:00
最後修改: 2025-07-29 09: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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