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7558
公告 轉知 檢送台北市立陽明高中「114學年度海外攬才子女專班招生簡章」中、英文版各1份,請協助宣傳並公告周知,請查照。
| 一、 | 依教育部 114 年 5 月 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0043951 號函辦理。 |
| 二、 | 為配合政府政策,提供外國專業人才子女國際化及適性化之教育,以利其教育銜接,並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及留臺發展,自 111 學年度起由本市立陽明高中辦理「海外攬才子女專班」, 114 學年度續辦,相關招生簡章內容摘述如下: |
| (一) | 招生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1、 | 其家長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 4 條規定之外國專業人才(不含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子女。 |
| (1) | 外國專業人才:指得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 |
| (2) |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指前款外國專業人才中具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我國所需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之特殊專長者。 |
| (3) | 外國高級專業人才:指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25 條第 3 項第 2 款所定為我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 |
| (4) | 專業工作:指下列工作: |
| 甲、 | 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第 5 款及第 6 款所定工作。 |
| 乙、 | 就業服務法第 48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3 款所定工作。 |
| 丙、 | 教育部核定設立招收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子女專班之外國語文以外之學科教師。 |
| 丁、 |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定學科、外國語文課程教學、師資養成、課程研發及活動推廣工作。 |
| (二) | 報名及招生期程如下: |
| 1、 | 報名及資格審查(第一階段): 11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起至 6 月 27 日(星期五),採線上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Q50kQ5 。 |
| 2、 | 面試名單公告: 114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於陽明高中網站公告。 |
| 3、 | 學生面試及家長面談(第二階段): 114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
| 4、 | 錄取名單公告: 114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於學校網站公告。 |
| 5、 | 報到入學: 114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辦理。 |
| (三) | 入學說明會資訊:訂於 114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以實體方式辦理。無法出席者可於陽明高中首頁參閱說明影片。 |
| 三、 | 旨揭招生簡章業已公告於陽明高中網站( https://www.ymsh.tp.edu.tw/)。如有疑義,請逕洽陽明高中實驗研究組,電話:(02) 2831-6675 分機 35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