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教育處 114 年 4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1140075131 號函。
二、教學檔案的內容可包含教保服務人員的個人資料、教學歷程、班級經營管理方式、專業成長與省思記錄等。此外,教學檔案撰寫與形成過程中,教保服務人員團隊之間的互動討論及解決問題的過程等,均可將之以不同形式方式建置入檔,以完整呈現教學檔案的建置與發揮其效用。
三、請將教學檔案內的資料依序裝訂,逕寄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收件人請填寫貴校(園)輔導之巡迴輔導員姓名(黃蘭惠老師、陳哈拿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