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業經花蓮縣政府 113 年 9 月 18 日府教課字第 1130186885 號函諒達。 二、到校服務第三場次線上課程日期: 114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三、本次課程係以 113 學年度教授國小三、四年級綜合活動領域課程之任課教師為對象,請各校務必選派尚未參加過本研習之任課教師至少乙名或綜合活動領域召集人參加。 四、請各校本於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