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年第1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人員公告如附件,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2.評估時請特教承辦人(相關教師)及申請輔具學生到場評估。 承辦人:楊淑如 TEL:03-8547145#109 傳真:03-8549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