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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為辦理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作業,請依「花蓮縣優良特殊教育人員遴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辦理初選作業,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暨「花蓮縣優良特殊教育人員遴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辦理。
- 請各校依旨揭實施計畫辦理推薦人員初選作業,並於 114 年 2 月 21(星期五)前將初選過程紀錄及推薦人員相關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辦理,逾期不受理。
- 優良事蹟佐證文件應裝訂成冊留校,以利委員後續到校審查。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5-01-21 11:45:00
最後修改: 2025-01-24 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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