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4學年度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
- 實習對象
修畢諮商心理學程相關課程符合碩二兼職實習資格,達錄取標準北區 1 名、南區 1 名。
- 實習期間
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
- 實習項目
兼職實習之實習項目如下:
- 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每週一至三名。
-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每學年一個團體。
- 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
- 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
-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行政工作:含團督及例行會議、本身個案學校之個案研討、中心主辦之研習或工作坊相關業務之協助。
- 實習地點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 ;學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則,範圍分別為北區(含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壽豐鄉等區)、南區(含卓溪鄉、玉里鎮、富里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