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114 年 1 月 3 日新鄉托字第 1143800002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敬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114 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法人辦理新庄子非營利幼兒園甄選事宜。
三、參與本案甄選法人資格依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規定如下:
(一)學校財團法人及醫療法人。
(二)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三)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四)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四、請依甄選須知及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計算表),並於 114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寄)送達(以郵戳為憑)新竹縣新豐鄉公所幼兒園(地址:新竹縣新豐鄉新市路 93 號),並於包裝封面註明「參與非營利幼兒園甄選」,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五、甄選須知、經營計畫書格式說明、委託辦理計畫及相關參考資料請至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最新公告(編號 92946)下載或至新豐鄉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參閱(網址:https://www.hchfe.gov.tw/iframcirculatedview.php?menu=2579&typeid=2579&circulated_id=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