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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作業要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8202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請查照。
| 一、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
| 二、 |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學務校安組徐教官,電話:( 04 ) 3706-130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