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3年12月18日召開之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
公告事項: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第1次公告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
(一) 普通班代理教師,正取1名:張家瑜。
二、正額錄取者,請於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等)及花蓮二信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三、本校113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一次公告分5次招考),甄選缺額已甄補完竣,爰不辦理後續招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