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3 年 8 月 1 日府教課字第 1130149837 號函辦理。
二、本次巡檢學校清單為國眾電腦於 11 月 18 日與學校聯繫後提供給本府教育處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本次國眾電腦巡檢學校如後,如學校承辦人未接獲廠商電話請務必與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聯繫:
113 年 11 月 29 日-秀林國小、富世國小、北埔國小、嘉里國小
113 年 12 月 02 日-美崙國中、北濱國小、明恥國小、復興國小、鑄強國小
三、載具巡檢事宜說明如後(113 學年度之巡檢單及自我檢視表詳參附件):
廠商應於執行巡檢之 2 週前與各校連繫排定巡檢時間,且自 111 年至 114 年每學期需於學期結束前入校巡檢一次。
(一)廠商應於執行巡檢之 2 週前與各校連繫排定巡檢時間,且自 111 年至 114 年每學期需於學期結束前入校巡檢一次。
(二)於巡檢前,學校應先行將載具充電,維持在平時可使用的狀態,並先行標記有遇到問題且尚未報修的載具,以利巡檢時廠商協助排除問題。
(三)請各校確認,廠商入校巡檢時有詳實填寫巡檢單,並於無誤後核章,各校應於巡檢前填報自我檢視表,如有載具相關問題亦請先註記於自我檢視表中,並於巡檢時提供給廠商協助處理。核章後之巡檢單及自我檢視表學校應掃描留檔後,由廠商統一收回繳交,如有塗改處皆應蓋職章修正。
(四)請各校務必確認廠商確實完成巡檢工作,廠商入校巡檢時,廠商應確實打開機櫃清查數量,並盡可能逐台開機檢測或抽查各載具之連線、更新等情形(有問題的載具、缺失清單中的載具、派送更新失敗的載具必須逐台檢查),如遇相關疑問也請盡速通報本府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五)載具數量為廠商入校後實際盤點到的數量,如與配發數量不符請於表單中原因欄位說明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府教育處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俞健恒專案助理,電話: 03-856023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