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暨本府113年11月18日府教設字第1130229584號函辦理。
二、113年度教職員人事費、退休撫卹給付、各項補助及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撥補額度增加之學校,請依超支數(詳附件1:113年度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新增撥補數彙總表)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
三、超支併決算作業應檢附「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數額表」(系統端列印,請千元表達)及「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統計表」(詳附件2: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統計表範例)紙本正本各1份。
四、未增撥學校免函復。
五、俟後截至113年12月6日前如有113年度用人費用及統籌科目預算不足撥付情形(請先電洽),請另函申請增撥並辧理超支併決算作業。
六、本案請紙本(數額表、統計表核章正本及公文)寄送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楊雨蓁彙辦。
七、另,本次人事暨業務費增撥有含校車司機薪資不足數,若有未增撥用人費用之學校,請以用人費用之賸餘數調整至27D支用,並併本次辧理超支併決算作業。
八、如本次辦理已發現有 113 年度用人費用及統籌科目預算不足撥付情形(請先電洽),統計表請自行新增一列(金額請填在 12 月),於說明事項敘明,並於文內敘明不足款擬申請增撥金額。
相關檔案請至公務填報系統#7553 號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