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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113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在職進修照顧服務知能經費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1 月 13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2798 號函辦理。
  • 為提升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照顧服務知能,幼兒園現職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 113 年取得以下照顧服務員資格之一者,得申請本項補助:
    1. 參加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明。
    2. 報考政府或政府委託辦理之「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 」取得證照。
  • 補助基準如下,採擇一補助:
    1. 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訓練費:符合規定者,每人最高補助 新臺幣 5,000 元。
    2. 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費:符合規定者,按報名 費覈實補助。
  • 旨案請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將申請表核章後與相關證明文 件,免備文逕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辦理,另請 將申請表電子檔寄至 cia1037@hlc.edu.tw ,俾利彙整。
  • 檢附「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訓練費申請表」及「教保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費申請表」各一份。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怡葶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269
公告時間: 2024-11-18 09:44:00
最後修改: 2024-11-18 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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