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13 年 11 月 12 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 1132062020 號函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申請已完成複審,申請資料已送至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委會)辦理資格條件勾稽,尚待原民會審核結果。請申請學校,倘有申請學生因故轉學之學校,於 113 年 11 月 25 日前至線上完成轉學之行政作業事宜。
三、轉學行政作業:
(一)請轉出申請學校承辦老師先轉知轉入學校之承辦老師,確認此生已轉入該校,並請轉入學校承辦老師協助該生申請助學金後續發放事宜,避免清冊漏列,以利行政作業。
(二)請將相關資料確認清楚並正確填寫於此 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wVZx43GEs4TNrEHw8 ,填寫後本校將於三日內修改助學金系統學生資料,若三日後未修改,請與本案聯絡人林小姐 04-22188821 、 22188646 洽詢。
(三)若逾期辦理轉出轉入之行政作業申請,助學金之發放將由轉出學校承辦人辦理發放。